扫黑除恶丨主犯获刑七年十个月!陆川一涉恶团伙团灭
7月30日上午,陆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涉恶团伙寻衅滋事案。涉案人员陈祥、陈桂荣、吕洪锋、李文富、陈祖贵、罗智、陈虹君、罗海斌、钟泽宇、陈某权(未成年人,另案处理)共10人,以陈祥为首的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以陈祥为首的9名被告人被分别关押在博白县看守所、陆川看守所,陆川法院以远程视频庭审方式进行宣判。
▲被告人陈祥等9人受审
▲开庭现场
2019年7月至9月间,被告陈祥多次纠集团伙在陆川县横山镇村路旁,对进出村路的运输石料自卸货车打砸或撒铁钉对货车轮胎进行毁坏,逼停货车后,拿水管通或木棒威胁勒令司机交过路费,有所抵抗的司机还会被扇耳光、拳打脚踢。短短两三个月,发生八起类似的恶性事件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
被告人陈祥纠集寻衅滋事犯罪6次,违法行为2次,损毁财物价值34011元;被告人陈桂荣参与犯罪5次,违法行为2次,损毁财物价值32126元;被告人吕洪锋参与犯罪4次,违法行为2次,损毁财物价值30066元;被告人李文富参与犯罪3次,损毁财物价值5830元;被告人罗智参与犯罪2次,违法行为2次,损毁财物价值3945元;被告人陈祖贵参与犯罪2次,违法行为1次,损毁财物价值8594元;被告人陈虹君参与犯罪1次,损毁财物价值10556元;被告人罗海斌参与犯罪1次,损毁财物价值2051元;被告人钟泽宇参与犯罪1次,损毁财物价值2051元。
另查明,陈桂荣、吕洪锋、钟泽宇、李文富、罗智等人经常在主犯陈祥家吃住,帮陈祥办事,打砸过往货车是主犯陈祥提出并安排的。
案发后,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全部损失,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
▲宣判现场
法院认为
陆川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、情节和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、参与程度,结合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情况,依法作出判决:
■被告人陈祥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■被告人陈虹君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与原犯组织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。
■被告人吕洪锋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。
■被告人陈桂荣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。
■被告人李文富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■被告人陈祖贵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。
■被告人罗智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。
■被告人罗海斌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。
■被告人钟泽宇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▲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受一审宣判
来源丨陆川县法院
作者丨宋珊珊
编辑丨林小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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